近期,多份学术期刊宣布或提倡论文单独署名,这一举措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热议。支持者认为,此举有助于遏制“挂名作者”和“人情署名”等学术不端行为;然而,反对者则表示担忧,认为一概而论的规定可能会阻碍正常的科研合作,并加剧博士生培养和青年学者发展的困境。

表面上看,这似乎仅仅是一场关于论文署名方式的讨论,但实际上,它揭示了更深层次的科研评价、人才培养、学术伦理乃至整个学术生态系统所面临的问题。关键在于,我们不应纠结于谁应该署名,而应深入思考署名背后所反映的评价导向,以及如何构建一个更加科学、公平的科研评价体系。

论文署名不仅象征着学术上的荣誉,更与项目申请、职称评定、人才引进、博士毕业以及高校考核等实际利益紧密相连。一篇高质量的论文,可能直接影响到博士生的毕业资格、青年教师的留校机会,以及科研人员获取更多学术资源的可能性。因此,论文作者署名早已超越了单纯的学术贡献记录,演变成与作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“凭证”。

正因为署名与利益深度绑定,原本应真实反映学术贡献的署名,逐渐被异化为利益分配的工具,催生了挂名作者、馈赠作者、影子作者等学术失范现象。一些没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占据了作者席位,而另一些付出大量劳动的人却未能获得应有的署名。这不仅损害了科研的公平性,也削弱了学术共同体的公信力。

因此,规范论文署名、维护科研诚信具有积极的意义。但同时,我们也必须认识到,不能简单地将联合署名等同于学术不端。

当代的科研活动日益呈现出团队化、交叉化和复杂化的趋势。尤其是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新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,即使是人文社会科学,也越来越需要不同学科的协同参与。从理论构建、数据分析到技术支持,不同的团队成员承担着各自的职责,合作研究已成为知识创新的重要途径。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,也是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导师不仅提供学术指导,更帮助学生建立研究能力、熟悉学术规范并融入学术共同体。对于真正做出贡献的合作研究,联合署名不仅是合理的,也是科研规律的体现。

因此,真正需要治理的并非联合署名,而是虚假署名;并非合作本身,而是被“利益绑架”的合作。署名之争,本质上也是“破四唯”改革需要解答的关键问题。事实上,当前围绕署名产生的诸多矛盾,其根源不在于署名制度本身,而在于科研评价体系。

近年来,国家持续推进科技评价改革,强调“破四唯”,其目的并非否定论文的重要性,而是反对将论文数量、署名顺序等单一指标作为衡量科研水平的唯一标准,旨在让评价真正回归到创新质量、实际贡献和社会价值上来。如果评价体系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变,即使全面推行单独署名,也可能催生新的形式主义;今天没有联合署名,明天可能又会出现新的利益替代方式。只有真正破除“四唯”的桎梏,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围绕论文署名的利益竞争,让科研回归探索真理、服务社会的初心。

未来,更科学的署名机制应坚持贡献导向而非排名导向。国际上许多期刊已采用作者贡献声明制度,明确列出每位作者在研究设计、实验执行、数据分析、论文撰写、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,从而使署名不仅体现排序,更包含责任和依据。这种机制比简单规定单独署名或联合署名,更能真实地反映科研贡献,也更有利于遏制挂名现象。

与此同时,还应建立更加科学、多元的科研评价体系。评价科研人员,应兼顾论文成果、原创思想、科技创新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和成果转化;既要关注代表性成果,也要尊重不同学科知识生产方式的差异。对于文史哲等以独立研究为主的学科,可以更侧重于原创思想的评价;而对于人工智能、工程技术、医学等合作创新特征明显的领域,则应充分认可团队贡献,避免使用同一套标准评价所有学科。

更重要的是,评价重点应放在“解决了什么问题、产生了什么价值、培养了什么人才”上。只有将高质量创新作为评价的核心,而非论文数量和署名排序,才能真正减轻青年学者和博士生的论文焦虑,并从源头上减少挂名、抢署名等学术乱象。

论文署名折射出整个科研生态,它既关乎学术伦理,也影响人才培养;既反映科研合作模式,也折射评价制度的运行逻辑。归根结底,当下的“署名之争”争夺的并非名字本身,而是与之相关的获益权。一个真正健康的学术生态,应当确保每一位做出真实贡献者获得应有的尊重,充分鼓励合作创新,并通过制度保障学术诚信。

(作者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,清华大学兼职教授)

作者:李志民

来源:中国青年报